蘭政〔2023〕10號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
《蘭考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優化分類幫扶的十二項政策》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23年8月8日
蘭考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優化分類幫扶的十二項政策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工作重要論述,保持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讓脫貧基礎更加穩固、成效更可持續。按照總體穩定、適時調整的原則,經研究,特制定如下十二項政策。
一、教育保障方面。對監測對象實施分階段教育補貼,小學生每生每年補助3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補助1200元,高中及以上每生每年補助5000元。取消脫貧戶縣級學前教育擴充、縣級分階段教育補貼、縣級大學生補貼政策。
二、住房保障方面。一是實施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范圍為“六類人員”,包括農村易返貧致貧戶、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農村低保邊緣家庭、未享受過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無法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的其他脫貧戶。對于已實施過農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災害等原因又變成危房且農戶符合條件的,按照相關規定可將其再次納入支持范圍。原則上1—3人戶在40—60平方米,人均不低于20平方米、戶均不低于40平方米。C級危房改造每戶補助10000元以內(含10000元),D級危房改造每戶按照每平方米850元的標準補助40平方米的建設資金。在足額享受國家補助政策的基礎上,鼓勵自愿提高危改標準,滿足最基本生產生活需要。二是實施農房抗震改造。補助對象為住房達不到當地抗震設防要求的“六類人員”,對新建能體現當地傳統民居風貌的每戶補助8000-10000元,不能體現當地傳統民居風貌的每戶補助6000-8000元,加固的每戶補助10000-30000元。三是開展農村房屋節能改造和品質提升試點工作。按照“一戶一方案”的原則,結合農戶意愿、建設成本、改造內容、農戶經濟條件等因素合理確定每戶補助金額。四是空心院危房拆除。對于長期無人居住且已無法滿足安全要求的危房予以拆除,按照3500元/戶的標準進行縣級獎補。五是鼓勵集中建設房屋,同步提升農戶生活條件和居住環境,探索農村宜居養老新模式。
三、醫療保障方面。一是對低保、監測對象參保資助標準固定為180元;二是對門診重特大疾病患者特殊用藥,縣內實行定點醫院(中心醫院、第一醫院、中醫院、東方醫院、堌陽醫院、考城衛生院),定點藥店(恒生醫藥健康城店、華仁堂德仁店、百氏康蘭考中心店)直接報銷結算。三是對參加我縣居民醫保的腎病透析和白血病患者,按照低保身份享受醫療救助待遇。
四、安全飲水、安全用氣方面。對脫貧戶、監測對象首次安裝自來水免除初裝費,確保幫扶對象戶戶通自來水;鼓勵使用天然氣,對監測對象新安裝天然氣的減免成本費總額的50%。
五、產業幫扶方面。鼓勵種植果蔬,發展養雞、養羊等庭院經濟。雞苗由縣畜牧局負責統一供給;對監測對象發展養羊的,經村公示、畜牧局驗收后,每年按照每只100元、最高不超過10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
六、就業幫扶方面。一是對脫貧戶、監測對象實施跨省就業一次性交通補助。補助對象為具備普通勞動力、技能勞動力或弱半勞動力,在省外穩定就業三個月以上(不含在外上學、實習)的人員。在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山西省跨省就業按每人每年300元標準發放一次性交通補助,在其他偏遠省份跨省就業按每人每年500元標準發放一次性交通補助。二是按照“保持總量、優化結構”的原則,合理設置保潔員、護林員、管護員等公益性崗位,引導就近就業。
七、金融扶持方面。對有產業發展意愿的脫貧戶、監測對象提供無抵押、無擔保、額度10萬元以下的小額貸款,對貸款5萬元以內的部分實行全額貼息。
八、資產收益方面。一是通過設施農業、廠房、設備、土地入股和集體產權分紅等資產收益模式,持續增加群眾收入。二是光伏扶貧電站原則上不允許由贍養人繼承和轉讓,農戶收益按照電站實際發電量進行核算,最高限價3000元。三是加強對光伏扶貧電站的管護,對分散式不適宜在農戶家中安裝的由發投負責遷移。
九、社會幫扶方面。一是將監測對象納入愛心美德公益超市積分管理。二是對符合條件的脫貧戶、監測對象由統戰部、團縣委、工會、婦聯等部門實施助學工程。
十、人居環境改善方面。根據監測對象戶內實際情況,充分利用社會各界愛心人士捐款、農村房屋節能改造和品質提升試點政策,針對沒有享受過人居環境改善的戶,按照“一宅變四園”的標準分批進行打造提升,持續提升幫扶對象家庭生活環境。
十一、綜合保障方面。一是重度殘疾人保障方面。對甄別確定的重度殘疾人進行分類幫扶,符合低收入家庭重度殘疾人全部納入低保對象,對無監護能力且有托養意愿的家庭,由康寧醫院和縣失能托養中心進行集中托養;有監護能力的家庭簽訂監護協議,對重度精神殘疾人每年補貼監護人2000元。二是健全特困人員分類供養機制。對能夠自理的特困人員實施居家供養(本人與間接贍養人、村“兩委”、工作隊簽訂“四方協議”居家代養;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提供居家照料服務);對半自理特困人員,在敬老院實施集中供養;對失能特困人員,在縣托養中心實施集中托養。三是提高臨時救助審批權限。將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審批權限提升至1890元,縣民政部門審批權限提高至不低于1萬元。
十二、耕地補差。按照每畝500元的標準,對兜底戶、監測對象人均耕地不足1畝的補足差額。
各鄉鎮(街道)、縣直各單位要高標準、高質量把幫扶政策落實落細,各行政村(社區)、駐村工作隊要嚴格按照要求,做好幫扶對象的分類幫扶,確保幫扶對象基本生活充分保障,家庭收入穩定增長,人居環境干凈整潔,幸福指數顯著提升。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