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政辦〔2024〕12號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蘭考縣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自備水井封井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24年6月25日
蘭考縣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自備水井
封井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十六字”治水方針,落實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切實加強地下水資源管理工作,有效治理蘭考縣地下水超采問題,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復同意的《蘭考縣黃河流域水資源超載(深層承壓水)治理方案》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摸底統計和審查階段(2024年6月30日前)
由縣水利局負責對全縣公共供水覆蓋范圍內的自備水井情況進行詳細排查,摸清底數,將需要關閉的自備水井登記造冊;需要保留自備水井的單位,需向縣水利局提交保留自備水井申請,由縣水利局根據申請情況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審查、批準。
二、封井階段(2024年7月1日—12月31日)
1.公共供水管網能夠滿足用水需要卻通過自備取水設施取用地下水的,其自備水井一律依法予以封停。
2.對于供水設備完好、水質合格并具有良好補源條件的地下水回灌井可作為應急水源井封存備用。
3.對擬作為地下水觀測井、城區應急避難場所備用井或城市消防用井的,經自備水井封井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予以保留,并報縣水利局備案,納入正常管理。
縣水利局負責牽頭實施自備水井封井工作,嚴格審查、審批自備水井使用手續,并具體負責自備水井封井工作的綜合協調、舉報受理、信息匯總反饋、督導檢查和驗收等工作。縣住建局負責做好擬關閉自備井的用水單位自來水管網的接入服務工作,負責協調擬關閉自備井小區的房地產開發商、物業公司等做好接通自來水管網的相關工作。蘭考縣良龍水務有限公司要配合做好自有自備水井的統計、封停工作,對自備水井單位實行先通水后關井。縣公安局負責維護封井工作秩序,對干擾、阻撓封井工作的,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縣紀委監委負責對自備水井封井工作中行政事業單位及職工違規違紀行為進行查處。縣財政局負責將封井費用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屬地街道應配合做好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自備水井封井工作。
三、檢查驗收階段(2025年1月1日—5月31日)
在封井工作結束后,由縣水利局檢查驗收封井工作是否有遺漏、是否有擅自啟用現象,發現問題要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該文件有效期自印發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蘭考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蘭考縣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自備水井封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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