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政〔2024〕4號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
現將《蘭考縣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管理十條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4年12月30日
蘭考縣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管理十條措施
為規范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管理,杜絕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建立決策科學、投向合理、運作規范、監管嚴格的項目管理體制,切實提高政府投資項目開工率、竣工率、投產達效率,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十條措施。
一、立項審批
項目開工建設前應當通過河南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完成審批手續,不符合條件的不得開工建設。對總投資在1000萬元以下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可視情況適當簡化。對建設內容單一、技術方案簡單、點多面廣的同類項目,可合并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責任單位:發改委)
二、工程預算
項目業主單位委托具備資質的機構對工程進行地質勘察和初步設計。工程勘察文件和初步設計文件要達到項目所需的深度和精確度,工程預算書應當參照住建局最新更新的蘭考縣工程造價信息,以上材料應報送行業指揮部或縣投資項目審核領導小組審核。
(責任單位:各項目業主單位)
三、聯合審核
400萬元以下項目,由項目業主單位、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單位和具備相關專業評審資質的專家提請行業指揮部例會審核;400萬元以上項目,由項目業主單位提請縣投資項目審核領導小組審核,重點審核項目是否過度設計、是否符合設計規范等內容,并對投資預算進行評估,出具審核意見。項目業主單位應根據審核意見,修改完善初步設計文件,優化調整投資預算,待行業指揮部或縣投資項目審核領導小組批準后方可評審。
(牽頭單位:財政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配合單位: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農業農村局、工信局、自然資源局)
四、投資評審
財政局根據項目業主單位報送的立項批復文件、資金文件和行業指揮部或縣投資項目審核領導小組的會議紀要或批復憑證,作出書面評審報告。未按要求報送立項批文、未明確資金來源的項目,原則上不予評審。項目業主單位應對送審材料的合法性、合規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財政局應當一次性告知應提交的評審資料清單,方便項目業主單位一次性完整提供送審資料,項目評審資料一經送審,不得隨意增加、減少和更換。財政評審過程中,項目業主單位與評審機構核對評審結果時,出現設計圖紙變更、原圖紙設計存在缺陷或錯誤、不細化、不完整的,項目業主單位應一次性補充完整,不得重復多次補充設計文件及預算。項目業主單位報審的投資項目預算,經財政局評審后,因中介機構編制質量問題,審減率達到10%以上的,項目業主單位扣減所委托中介機構勞務費50%;審減率達到15%以上的,項目業主單位扣減所委托中介機構勞務費75%。
(牽頭單位:財政局;配合單位:各項目業主單位)
五、招標投標
項目業主單位應按照《蘭考縣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領域招標投標“評定分離”辦法指引》,依法依規開展招標活動。行業監督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法監督所轄領域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監督認定評標專家是否按照招標文件要求進行評標,受理并辦理投訴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投訴,嚴厲查處招標投標過程中圍標串標、歧視排斥投標、違規轉包分包等違法行為。
(牽頭單位: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配合單位:紀委監委、財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
六、施工監管
項目業主單位應組織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立施工現場監督檢查工作制度。行業主管部門對全縣分管領域的工程項目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進行抽檢,抽檢率不得低于20%。項目業主單位、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相關規定對參建單位的駐場專業技術人員到崗履職情況實施監督;省、市、縣重點項目進度計劃應呈報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審定后,報送督查局、重點項目辦備案;督查局、重點項目辦定期督導建設進度計劃執行情況;其他非重點項目,由行政主管部門和項目業主單位定期督導。
(責任單位:各行政主管部門、各項目業主單位)
七、簽證變更
項目業主單位應按照工程中標金額嚴格管控項目建設投資,對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必要工程變更,會同設計公司與監理單位監督參建單位制定科學的變更方案、概算合理的變更金額。項目單項簽證變更20萬元以下中標金額10%以內,經項目業主單位現場核查,主要負責人現場辦公研究確認變更;單項簽證變更20萬元以上中標金額10%以內,經現場核查召開“三重一大”會議研究確認變更,緊急情況下可先施工再簽證。
(責任單位:各項目業主單位)
八、竣工驗收
工程完工后,監理單位應協同項目業主單位及時督促施工單位編制竣工資料,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驗收。
(責任單位:各項目業主單位)
九、結算審核
項目業主單位應加強合同管理,通過合同約定責任的方式有效制約施工單位結算價款高估冒算等行為;竣工驗收合格3個月內(園林項目待苗木移交后),完成工程結算資料整理,會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對工程價款結算進行監督審核。重點審查工程招投標文件,工程量及各項費用的計取、合同協議、施工變更簽證、人工和材料價差、工程索賠、工程質量等。
(牽頭單位: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配合單位:各項目業主單位)
十、交付使用
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形成的固定資產,項目業主單位應當依法辦理產權登記,將項目審批和實施過程中的有關文件、資料存檔備查,原則上3年內移交縣檔案館。資料移交前,項目業主單位應妥善保存。若未妥善保存或不在規定時間內移交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規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單位:各項目業主單位)
經行業指揮部或縣投資項目審核領導小組推薦,對貫徹以上十條措施較好的項目業主單位,予以通報表揚;對貫徹落實不到位的項目業主單位,予以通報批評。縣屬國有企業參照此十條措施執行。本文件長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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