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近年來,我縣畜牧業持續穩定發展,規模化養殖水平顯著提高,保障了肉蛋奶供給,但養殖廢棄物沒有得到有效處理和利用,成為農村環境治理的一大難題。抓好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關系畜產品有效供給,關系農村居民生產生活環境改善,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深入貫徹落實《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等要求,指導畜禽養殖場(戶)科學建設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全面提升畜禽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構建可持續發展種養循環模式促進畜牧業綠色發展。
二、主要內容
蘭考縣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十條措施(試行)主要包括10項內容。
(一)養殖場審批方面
明確全縣畜禽養殖規劃布局由畜牧局負責,畜禽養殖場(戶)用地審批由林業中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環境評價由生態環境局負責,備案登記和監管由所屬鄉鎮負責。
(二)技術指導方面
一是督促畜禽養殖場依法落實主體責任確保畜禽糞污利用量可明確、糞污還田去向可追溯;二是指導畜禽養殖場(戶)因地制宜實施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新技術;三是指導畜禽養殖場(戶)做好布病、結核、炭疽等畜間人畜共患病防控,有效控制疫病傳播和擴散;四是指導畜禽養殖場(戶)做好動物檢疫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申報。
(三)建設標準方面
一是畜禽養殖場(戶)要在畜禽欄舍畜禽欄舍內或屋檐內外側,修建污水溝和雨水溝。二是購置與養殖規模相適應的固液分離機。三是固體糞便儲存設施采用框架結構,墻體采用磚混或混凝土結構,矮墻高度1.0m—1.5m;地面應做硬化處理,并做好防水、防滲漏處理。四是液體廢棄物儲存設施采用“雙格”或“前進后出”的“封閉式”,池體采用混凝土或磚混結構,做防滲處理,“敞口式”儲存池要做防雨措施,“封閉式”儲存池要設置排氣管(孔)。畜禽養殖場還應參照環評標準建設。
(四)汛期管理方面
一是縣氣象局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及時發布預警信息。二是縣畜牧局指導鄉鎮(街道)對畜禽養殖場(戶)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督促畜禽養殖場(戶)及時修補糞污設施漏水,重點防范低洼地區雨水倒灌,提前做好糞污清理,扎實做好汛期的消毒工作,嚴防動物疫病傳播。
(五)分類處置方面
一是鼓勵養殖場(戶)以自然漚肥發酵的方式將固體廢棄物處理后,就近用于高標準農田、果園和蔬菜大棚。二是鼓勵大型養殖企業建設管網,將糞污沼液輸送至高標準農田;三是鼓勵其它畜禽養殖場(戶),自行建設糞污處理設施,將處理后的糞污消納至周邊農田,消納不完的,由各鄉鎮(街道)組織協調運送至“大三格”。四是距離中電建生物質氣、“大三格”貯存池或種植大戶較遠的,引導其委托屬地負責的組織將糞污轉運至就近的施用主體,運輸費用由畜禽養殖場(戶)承擔。
(六)政策獎補方面
一是土地在符合建設要求條件下,對畜禽養殖場(戶)2023年新建固體糞便貯存與處理設施每平方米補貼40元,建設液體廢棄物儲存與處理設施每立方米補貼50元(單場補貼不超過1萬元)。二是對于畜禽養殖場(戶)糞污處理達到要求的,在符合糧改飼項目等養殖獎補方面,優先給予補貼。對建設與高標準農田連接輸送管網的畜禽養殖場(戶),優先享受農業高標準農田項目資金補貼;
(七)責任分工方面
縣畜牧局負責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與綜合利用的技術指導和服務工作;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畜禽廢棄物還田的組織與引導工作;縣生態環境局負責加強畜禽養殖場日常抽查檢查,查處畜禽養殖環境污染違法行為;各鄉鎮(街道)負責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日常監管,督促整改落實環境污染違法行為。縣融媒體中心負責加大宣傳報道,反面案例曝光警示。
(八)智能監控方面
縣畜牧局負責搭建遠程智能監控系統,在糞污處理區、飼養區、運輸通道等關鍵位置安裝監控設備和智能傳感器,通過監控設備對場內糞污排放、病死畜禽處置等情況進行實時監控,縣政務服務與大數據管理局負責數據的集成與應用,實現畜禽養殖場的智能監控和科學管理。
(九)嚴格執法方面
建立縣生態環境局與鄉鎮(街道)綜合執法部門建立畜禽養殖兩級執法監管體系。縣生態環境局對具有環評報告的畜禽養殖場未按要求處理糞污的給予立案查處。其它如畜禽養殖廢棄物用作肥料,超出土地消納能力,或未采取有效措施,導致畜禽養殖廢棄物滲出、泄漏的,未建設糞污處理設施或糞污處理設施等造成環境污染的,鄉鎮(街道)負責督促整改落實,或移交縣直有關執法部門依法處置。縣生態環境局指導鄉鎮(街道)綜合執法部門做好畜禽養殖場(戶)的畜禽糞污污染執法工作。
(十)強化督導方面
一是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督查局組成3個聯合督導組,并由副科級干部帶隊,對全縣所有畜禽養殖場(戶)進行督導檢查。二是實行“周通報、月總結”工作機制,每周通報工作進展情況,每月進行點評總結。三是將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納入目標考核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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