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政文〔2023〕42號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促進土地節約集約高效利用,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201號),經縣政府研究決定,現將蘭考經濟技術開發區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事項調整如下:
一、調整范圍
蘭考經濟技術開發區區域內的土地由一類土地調整為二類土地。
二、征收標準
城鎮土地使用稅按照二類土地征收。
三、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開始執行。
2023年8月10日
蘭政文〔2023〕42號 蘭考縣人民政府關于調整蘭考經濟技術開發區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事項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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