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政土〔2025〕96號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直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有效促進城市土地資源合理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河南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關于開展城鎮土地級別與基準地價更新調整工作的通知》法律法規、政策文件精神,我縣對2019年公布實施的城鎮土地級別和基準地價分別進行了調整和更新,召開了基準地價更新調整聽證會,成果通過了開封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河南省自然資源廳組織的專家組驗收。
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更新調整后的城鎮土地級別與基準地價予以公布實施,自公布之日起執行,作為我縣今后土地資產管理、供應、統計、交易的依據。2019年6月27日公布的《蘭考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執行蘭考縣城區及鄉鎮土地級別與基準地價更新的通知》(蘭政土〔2019〕74號)同時廢止。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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